yongyouzhijia 发表于 2019-3-29 09:57:28

2019年4月20日至21日 全国游泳城市系列赛(绍兴站)[绍兴]

2019年全国游泳城市系列赛(绍兴站)有关事项
各有关单位:2019年全国游泳城市系列赛(绍兴站)将于2019年4月20日至21日在绍兴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时间:2019年4月20-21日。地点:绍兴市奥体中心游泳馆(绍兴市洋江西路899号)。
二、主办、承办单位主办: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承办:绍兴市体育局、绍兴市体育总会执行承办:绍兴市奥体中心、绍兴市游泳协会
三、仲裁、裁判员(一)仲裁游泳中心1人、诸达乐(上海)、华民(浙江)
(二)总裁判长李昌军(安徽)
(三)副总裁判长朱桦(浙江)、俞庆(浙江)、张昕(浙江,女)
(四)裁判长贾东进(北京)、鲁孟达(浙江,女)、陶燕(广东、女)
四、报名本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swim.shuruitec.com。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4月10日截止。可以以单位或个人形式进行报名。接力项目必须以单位形式报名和参赛。具体报名要求见比赛规程。请各参赛队报名时登录swim.shuruitec.com网站,点击【游泳赛事】进入赛事列表页面,进入【城市系列赛】模块中的本次赛事(绍兴站),使用手机号注册后登录报名,报名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16039。
报名资料“保存并提交”成功即报名成功,然后可下载报名表打印盖章即可。系统操作手册可在赛事列表页面右上角下载。关于规程和规则有问题的请与总局游泳中心游泳社会活动部联系,电话:010-67170581。逾期或不按规定报名者,不予安排参赛。
五、报到时间和地点(一)裁判员报到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编排记录长、检录长请于4月18日到鑫洲海湾大酒店(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50号)报到,其余裁判员于4月19日到赛区报到,会务组联系人:张国祥 13757577898。仲裁、裁判员食宿、交通费由组委会负担。交通费标准为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或低于相应火车票价格的飞机票(距离1200公里以上可乘飞机经济舱)。
(二)运动员报到1、参赛人员请于4月19日上午9点至下午16:00报到,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临时参赛证,用于换取正式参赛证。
2、报到地址:绍兴市奥体中心游泳馆2号门(绍兴市洋江西路899号)。
定于4月19日下午16:30在绍兴市奥体中心游泳馆新闻发布厅召开技术会议,请各队派员参加。
3、运动队需要代办食宿和交通的请于赛前15日前与会务组联系。会务组联系人:宋丽萍,15305755033。
(三)到达方式1、航班:可直飞杭州萧山机场乘坐机场巴士到绍兴客运总站,打的约3公里到绍兴市奥体中心游泳馆2号门。
2、火车:①乘至绍兴北站,走绍兴北站北广场出口,出站后步行约100米,在绍兴北站坐15路公交车到市行政中心站下车,下车后向西步行约640米到赛场。 ②乘至绍兴北站,走绍兴北站北广场出口,出站后步行约100米,在绍兴北站坐BRT3号支线公交车到镜湖湿地公园站下车,下车后步行约990米到赛场(绍兴北站距离赛场驱车约13公里)。
3、赛事组委会本次不提供接送站服务,请参赛单位提前做好安排。
六、经费(一)竞赛服务费参赛者每人交纳竞赛服务费100元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25元,请于4月5日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绍兴市游泳协会开户行:工商银行浙江绍兴分行营业部汇款账号:1211012009200045516用途:XX队竞赛服务费。
(二)组委会免费向各参赛队提供1份秩序册。
(三)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四)此次赛事费用票据,由绍兴市游泳协会统一开具服务费发票,开票时请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
七、其他(一)本次比赛要求参赛运动员具备一定的游泳水平,能够连续游泳1000米。请参赛单位对报名参赛人员的水平进行检测,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水平方可报名参赛。
(二)请全体参赛运动员自行于赛前15天内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包括参赛运动员在内的所有人员,如在赛区出现伤病、意外伤害等情况,由其所在单位具体负责,组委会将提供人道和医疗帮助。
(三)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出报名表,将报名表原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自愿参赛责任书、与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公开水域游泳个人会员证复印件,领队和本人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原件,于4月5日前邮寄至赛区,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洋江西路899号绍兴市奥体中心射击馆9号门,张国祥 13757577898。邮编:312000。
(四)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五)请所有参赛人员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请各运动队自行订购返程票。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01竞赛规程一、时间和地点2019年全国游泳城市系列赛将分别在全国15个城市进行,每月设1至2站,详情见系列赛每站有关事项通知。
二、竞赛项目个人项目:50、100米自由泳,50、100米仰泳,50、100米蛙泳,50、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接力项目:4x50米自由泳接力、4x5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x50米自由泳接力。
三、参加单位2019年中国游泳协会俱乐部委员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成人、冬泳、公开水域)、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游泳代表队及中国游泳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及特邀代表队。
四、参加办法(一)年龄规定1、个人项目A级别:7-8岁组(2011年至2012年);B级别:9-10岁组(2009年至2010年);C级别:11-12岁组(2007年至2008年);D级别:13-14岁组(2005年至2006年);E级别:15-18岁组(2001年至2004年);F级别:19-24岁组(1995年至2000年);G级别:25-29岁组(1990年至1994年);H级别:30-34岁组(1985年至1989年);I级别:35-39岁组(1980年至1984年);K级别:40-44岁组(1975年至1979年);L级别:45-49岁组(1970年至1974年);M级别:50-54岁组(1965年至1969年);N级别:55-59岁组(1960年至1964年);0级别:60-64岁组(1955年至1959年)
2、接力项目F级别以上组,以4名运动员年龄累计相加设置100-119岁组、120-159岁组、160-199岁组、200-239岁组别。
(二)要求参赛者应为长期进行游泳锻炼,具有一定水平的游泳爱好者,能够连续不间歇的完成1000米游泳。
(三)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三)接力项目各代表队限报1个队,男女混合接力每队限报运动员2男、2女。
(四)参赛者需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均可报名。
(五)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五、竞赛办法(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
(四)国内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身份证或《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公开水域游泳个人会员证》,无证者不得参赛。专业队注册运动员不允许参赛。
(五)系列赛共计划设14站分站赛和1站总决赛。年度排名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10名进入总决赛。总决赛比赛规程另行通知。
(六)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及该队所涉及的男子或女子团体总分成绩。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一)各年龄组单项录取前八名,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作的竞赛证书。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颁发奖杯。
(三)计分办法1、个人项目前8名分别按13、11、10、9、8、7、6、5记分,9至12名每人记取3分,13名以后每人记取1分;
2、接力项目前8名按27、21、18、15、12、9、6、3记分;
3、团体总分按个人项目和接力项目得分累计相加,排列名次;团体总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4、总决赛将按照运动员参加各单项和集体项目各站比赛的累计积分录取前10名,参加总决赛。
七、报名与报到(一)报名方法:本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报名时登录http://swim.shuruitec.com网站,点击【游泳赛事】进入赛事列表页面,找到【2019年城市游泳系列赛】,然后点击【前往报名】进行报名(第一次请使用手机号码注册,以后可直接使用),系统操作手册可在赛事列表页面右上角下载。咨询规程和规则有关问题的请与总局游泳中心游泳社会活动部联系,电话:010-67170581。逾期或不按规定报名者,不予安排参赛。
(二)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出报名表,将报名表原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自愿参赛责任书、与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公开水域游泳个人会员证复印件,领队和本人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原件,邮寄至承办单位和发至报名邮箱。(具体见各站比赛有关事项通知)
(三)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八、经费(一)竞赛服务费参赛者每人交纳竞赛服务费100元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25元。按相关通知汇至赛区指定账户。
(二)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三)组委会可提供参赛人员的市内交通、食宿等服务,所需经费自理。
九、仲裁与裁判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02比赛自愿参赛人员责任书这是一份重要文件,在本文件上签字将影响到您的相关权益。请您在签署前认真阅读本文件,充分理解文件内容。阅读并签署本文件后,表明您充分意识到比赛的风险并愿意承担此风险,在此前提下方可报名参加   2019年全国游泳城市系列赛 比赛(下称比赛)。
一、本人了解:本次比赛组委会已明确告知本人上述条款,并对比赛的风险进行了提醒和警告。本人已清楚认识到游泳比赛是一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活动,参加本次比赛是对个人生理和心理极大考验,可能导致严重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二、我完全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本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及其它不适合游泳运动的疾病)。本人身体状况符合参赛要求,经过充分的赛前训练具备参加本次比赛的体力条件,可出具健康证明。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2019年全国游泳城市系列赛。
三、为参加本次比赛,本人了解、同意并保证:(一)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期间的训练或比赛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
(二)本人了解,比赛场地或其周围的人员、物体、环境或材料都有可能造成危害。本人承担所有参与本次比赛项目及其他所有相关活动的风险。上述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跌倒、冲撞、踩踏或与其他参赛者、赛事工作人员、志愿者、观众、场地标记物或其他障碍物或危险物品的接触及碰撞;降雨、气温或湿度及雷击等天气影响;本人自备设备或比赛组织者提供的设备的缺陷;赛道及人行道在内的赛场状况;或现场观众、参与或协助本次比赛组织工作的人员造成的危险。本人已充分了解此类风险,且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三)本人了解,比赛组织者或参与、协助本次比赛组织工作的个人可能因不可预见的情况致使本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本人已充分了解此类风险,且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四、我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告之赛会官员。
五、我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所有导致伤残、损失或死亡责任的权利。
六、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七、本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   
参赛者签字:                              2019年   月   日
03竞赛日程表第一场1、女子50米自由泳   2、男子50米自由泳3、女子100米蛙泳4、男子100米泳蛙5、女子50米蝶泳6、男子50米蝶泳7、女子100米仰泳8、男子100米仰泳       9、女子4×50米自由泳接力    10、男子4×50米自由泳接力11、女子4×50米混合泳接力12、男子4×50米混合泳接力
第二场 1、女子50米蛙泳 2、男子50米蛙泳            3、女子100米自由泳 4、男子100米自由泳5、女子200米个人混合6、男子200米混合泳7、女子50米仰泳   8、男子50米仰泳9、女子100米蝶泳       10、男子100米蝶泳11、男女4×50米自由泳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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