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ngyouzhijia 发表于 2019-7-3 14:37:17

2019年9月21日第七届“湖北长阳•清江画廊”全国公开水域...[湖北长阳]

2019年第七届“湖北长阳·清江画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挑战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名称2019年第七届“湖北长阳·清江画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挑战赛二、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湖北省体育局三、承办单位湖北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湖北清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四、时间及地点2019年9月21日在湖北长阳清江画廊5A景区举行五、项目设置(一)1000米竞速(男、女) 18-25岁组(2001年至1994年) 26-33岁组(1993年至1986年) 34-41岁组(1985年至1978年) 42-49岁组(1977年至1970年) 50-57岁组(1969年至1962年)(二)1000米畅游(男、女)18-62岁组(2001年至1957年)六、参加单位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各游泳协会、俱乐部、行业体协。七、参赛资格:凡年龄在18岁至62岁之间者,均可报名参加(年龄按自然年计算,2019年12月31日年满18岁或小于62岁者即可)。八、参赛办法(一)本次挑战赛参赛运动员规模为1000人,按报名先后确定,报名满1000人后不再接受报名。(二)各参赛队限报50人,各年龄组参赛1000米竞速项目人数限报3人,其它运动员均可参加1000米的畅游。运动员不得兼项。 (三)本次比赛要求参赛运动员具备一定的游泳水平,能够连续游泳1000米。请参赛单位对报名参赛人员的水平进行检测,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水平方可报名参赛。(四)请全体参赛运动员自行于赛前15天内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包括参赛运动员在内的所有人员,如在赛区出现伤病、意外伤害等情况,由其所在单位具体负责,组委会将提供人道和医疗帮助。(五)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出报名表,将报名表原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及自愿参赛责任书原件,于报到时提交。(六)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七)请所有参赛人员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八)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九)组委会统一为各参赛队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各参赛队赛前必须签署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九、竞赛办法(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三)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分组或并组出发,凡出现抢跳、拉拽其他运动员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四)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五)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并按有关竞赛规定给予处罚。(六)参赛运动员必须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安全浮球,否则不计比赛成绩。十、报名与报到(一)各参赛单位需按照通知要求在网上进行报名。本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swim.shuruitec.com。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9月5日截止。可以以单位或个人形式进行报名。请各参赛队报名时登录swim.shuruitec.com网站,点击【游泳赛事】进入赛事列表页面,进入【公开水域系列赛】模块中的本次赛事,使用手机号注册后登录报名,报名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16039,报名资料“保存并提交”成功即报名成功,然后可下载报名表打印盖章即可。系统操作手册可在赛事列表页面右上角下载。关于规程和规则有问题的请与总局游泳中心游泳社会活动部联系,电话:010-67170581。逾期或不按规定报名者,不予安排参赛。(二)运动员报到时须提交3个月内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心电图必检)原件到组委会。(三)报到时将领队、运动员本人都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原件等资料交组委会。(四)报到时领取泳帽和安全浮球。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一)各年龄组录取前3名,颁发组委会统一印制的获奖证书及金银铜牌。(二)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颁发组委会统一制作的奖牌并颁发奖金(人民币),第1名10000元、第2名8000元、第3名6000元、第4名5000元、第5名4000元、第6名3000元、第7名2000元、第8名1000元。总奖金3.9万元。(三)计分办法:1、1000米竞速:1至3名按25、20、16分记取;4至8名按12分记取;9至12名按8分记取;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每人记取3分;在关门时间内完成1000米畅游者每人记取1分。关门时间为所在组别第一名到达后10分钟。2、团体总分计算方法:(1)各队各年龄组得分累计相加;(2)团体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十二、经费   参赛者每人交纳竞赛服务费100元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25元,请于9月5日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若有变化,另行通知)。收款单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行汇款账号:569057551239用途:XX队竞赛服务费。(大会提供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二)交通费1、如需接送站服务,请务必将准确到站、离会信息告知会务组人员(待定)。接送站费用见《竞赛服务指南》。(三)组委会免费向各参赛队提供2份秩序册。(四)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五)此次赛事费用票据,开具《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开票时请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十三、仲裁、裁判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十四、其他遇到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组委会根据安全风险决定是否延期或终止比赛。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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