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ngyouzhijia 发表于 2023-7-11 08:35:48

2023年9月10日“7.16”全国公开水域游泳系列赛(泰州站)的通知[泰州市]

2023年“7.16”全国公开水域游泳系列赛(泰州站)暨“7.16”全民游泳健身主题系列活动(泰州重点会场)竞赛规程     一、时间和地点2023年9月10日上午8:30在江苏省泰州市城区凤城河水域举行。   二、项目设置    (一)竞赛项目男、女18-34岁组、35-44岁组、45-54岁组、55-64 岁组1500米。(二)畅游项目:男、女18-65岁畅游500米。    三、参加单位中国游泳协会成人、公开水域、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游泳代表队。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A组:18-34岁组(2005年至1989年)   B组: 35-44岁组(1988年至1979年)   C组:45-54岁组(1978年至1969年)   D组:55-64岁组(1968年至1959年)   E组:18-64岁畅游组(2005年至1959年)   (二)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   (三)现役专业运动员禁止参赛。   (四)国内参赛者需持有《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公开水域个人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竞赛服务费即可参加。   (五)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要求参赛者赛前去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赛事活动: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6、在比赛日赛前30天内感染新冠阳性者;7、其它不适合本项运动者。如擅自违反规定参赛,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六)参加畅游项目的人员不允许参加竞赛项目。五、竞赛办法(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有关游泳竞赛规则和相关管理规定。(二)各年龄组按《秩序册》编排时间进行检录,检录验证完毕后,在出发点做好准备活动。第2次检录不到者视为放弃参赛资格。运动员参加检录时,必须向检录员同时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或个人身份证,无证者不得参赛。(三)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省及国外参赛者需持有效证件,并交纳竞赛服务费均可参加。(四)凡出现抢跳、拉拽其他运动员者,取消比赛成绩。(五)参赛运动员必须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安全浮球和泳帽,否则不计成绩。(六)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比赛成绩、该队所属团体总分名次和奖励。六、做好健康防护。1、所有参赛人员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坚持规范配载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距离。2、新冠检查阳性转阴30天之后,身体恢复到健康状态方可参加比赛。七、录取名次与奖励(一)年龄组项目分别录取前8名,组委会颁发“体育竞赛获奖证书”和奖牌。(二)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组委会颁发奖杯和奖金。(三)计分办法 1、年龄组项目前10名按13、11、10、9、8、7、6、5、3、2 记分,11名以后每人记取1分;2、参加畅游运动员每人记取1分;3、团体按年龄组项目、畅游组得分累计相加;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四)组委会给每个参加活动的运动员颁发纪念章。(五)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分别颁发奖金如下:第1名10000元、第2名8000元、第3名6000元、第4名5000元、第5名:4000元、第6名3000元、第7名2000元、第 8名1000元。(六)年龄组分别颁发奖金如下:第1名1000元、第2名900元、第3名800元、第4 名700元、第5名600元、第6名500元、第7名400元、第8名300元。(七)大会设优秀组织奖, 发给奖牌。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方式1、本次不接受个人报名。团体采用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成功后必须将报名表以邮件形式发送组委会指定邮箱。团体网上报名方式:使用微信小程序“WOW赛事”,可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程序。报名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张玉,18600023962。关于规程和规则有关问题请与总局游泳中心社会活动部联系,电话:010-67170581。逾期或不按规定报名者,不予安排参赛。请参赛队在8月2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本次比赛限报1000人,报满截止。具体报名要求见比赛规程。将盖章的纸质报名表、《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邮寄至江苏省泰州市梅兰西路39号泰州市游泳协会,邮编:225300,收件人:陈默(手机号:13004451228); 2、请各队将参赛人员电子报名表发至报名电子邮箱(以收到邮件日期为准)。组委会收到电子邮件后将及时确认报名事项。报名电子邮箱:15852951616@163.com;(联系人:陈放鸣,联系电话15852951616)。(二)根据主办地方接待能力,全部运动员领队报名总人数,限报1000人,名额报满为止。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三)请各参赛队于9月9日下午16:00前到江苏省泰州市迎宾路88号泰州宾馆大厅报到,确认报名参加人员和组别,领取参赛证件和有关物品。报到联系人:郭素美(手机号:18852665688);王伟庆(手机号: 13382466722 );阙强(手机号13004462345)。    九、经费   (一)竞赛服务费所有报名人员,每人交纳125元,(包括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安全浮球和泳帽等费用)。请各队于8月25日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汇款单需注明汇款单位和用途),报名交费联系人:陈放鸣(手机号15852951616)。收款单位:泰州市游泳协会;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州市鼓楼路支行;帐号:474159453498;用途:XX队竞赛服务费(二)组委会免费向各队提供1份秩序册。(三)参赛队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四)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费用自理。    十、仲裁、裁判仲裁、裁判长由组委会选派。请赛事组委会选派当地裁判员50名、救生员30名、志愿者50人参加本次比赛。十一、比赛“熔断”机制    本次比赛将在极端条件下设立熔断机制,参赛者应遵守本次比赛规程所规定内容,按照相关要求终止比赛。(一) 天气风险如赛前预判或赛事当天出现极端高温、极端低温、极端干旱、极端降水、强对流等天气,经赛事组委会和裁判组研判,启动“熔断”机制,决定缩短比赛距离、延期赛事或取消赛事。(二)其他风险如遇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直接或间接与活动举办相关联的突发情形,经赛事组委会研判,启动“熔断”机制,决定缩短比赛距离、延期赛事或取消赛事。十二、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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