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ngyouzhijia 发表于 2018-11-29 10:42:09

2018年12月22日浙江省冬泳邀请赛暨石浦第十三届冬泳节规 程

2018年浙江省冬泳邀请赛暨石浦第十三届冬泳节规程
一、技术指导单位:浙江省游泳协会   
宁波市体育总会宁波市游泳协会   
象山县体育总会
二、主    办:
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
二,承    办:    象山县冬泳运动协会
协    办:
象山县海豚游泳俱乐部
象山县石浦番头小学游泳馆
四、冠各单位:另定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定于2018年12月22日﹙星期六﹚在象山县石浦镇里山水库举行。
六、活动项目:
1. 畅游活动
2.10(人)×150(米)接力赛
3.. 50米个人赛
七、参加单位
﹙14支﹚
八、参加办法
1.各代表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随队工作人员1名,运动员12名,合计15名,男女不限,运动员可以兼项参赛。
.2.凡参加活动的运动员必须是经常参加冬泳运动,并且经过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者。
3、运动员年龄规定:18周岁—65周岁(即1953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八、活动办法
1. 畅游活动:距离不超过300米,不计成绩,不排名次,不限泳姿,运动员根据本人冬泳运动能力选择游泳距离。
2. 接力赛:以各代表队为单位,10(人)×150(米)接力比赛,男女不限,泳道长为75米,宽为2.5米,同泳道折返,不限泳姿,性决赛,以10人完成比赛用时多少确定名次,用时少者名次列前,计百分之一秒。
3. 50米个人赛:各代表队限报运动员1名,男女不限,泳姿不限,25米折返,一次性决赛,以运动员完成比赛用时多少确定名次,用时少者名次列前,计百分之一秒。
4. 本次比赛不设置跳台,所有项目均在水中蹬坝壁出发,以身体任何部位触及到标志物﹙浮球﹚为折返点、交接点或终点。九、名次录取办法:1. 接力赛:按比赛成绩排定1至14名。2. 50米个人赛:按比赛成绩取前8名。
十、奖励办法:   
1.接力赛: 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至十四名:各600元   
2. 50米个人赛:第一名:8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300元;第四至笫八名:各200元。十一、报名和报到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请各队采用微信报名,微信号云卷云舒18069272063联系人:陈老师 ,手机18069272063。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经费
1.各代表队按照实际参加人数(不超过15人),每人上交报名费120元,报到时上交大会会务组,大会出具收据。
2.各代表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景区游览门票费等均为自理。
3.活动当天的中餐﹙盒饭﹚和晚餐(桌餐),以及参赛人员纪念品、运动员人身伤害保险费和奖励经费均由大会承担和办理。
十三、其它规定
1. 凡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事先递交由本人签名的《2018年浙江省冬泳邀请赛暨石浦第十三届冬泳节活动责任书》,否则谢绝参加。
2.活动时运动员必须佩戴安全浮球,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水。
3.运动员泳装、泳镜、泳包及器具均自备。
4.如需要安排住宿和景区游览的代表队请尽早与大会联系。
十四、未尽事宜在赛前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上商议确定。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象山县体育总会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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